根据贵公司项目工程所需的通风设备(风机),公司作出如下承诺:
1、产品自发运之日起质保期为12个月,在质保期内(不属于人为造成损坏),由公司免费负责维修及调换零部件,如超过上述期限损坏,则适当收取成本费,并实行终身服务维修。
2、本产品严格按ISO-9001:2008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制造及验收,并做到每台风机出厂前进行气动性能测试,并每种产品附测试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相关的技术资料。
3、产品出现故障,在接到用户传真后2小时内给予答复,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。
实行用户巡检制,根据用户提出具体时间通知公司,或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每年回访的具体时间,便于公司人员到场检查、维护,售后服务组热线:15925839989
特此承诺
上虞风机(集团)有限公司
二零二零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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